來源:網(wǎng)絡資源 作者:匿名 2009-09-15 11:22:11
體育課成績納入畢業(yè)總成績
09年起,初中生平時體育課成績也將作為學生升級、畢業(yè)總成績的一部分,由體育教師和班主任及時按學期填寫登記。學校每學年核定登統(tǒng)一次,記入學生個人學習成績檔案,并報區(qū)縣教育局備案。
體育課出勤計入學年成績
體育課成績考核評分內容包括四部分,其中出勤率和課堂表現(xiàn)占10%、體育健康專題知識占10%、身體素質和運動能力占50%、運動技能占30%,四項分數(shù)合計最終得出學年成績。
體育課成績評定以每學年為一個周期(九年級除外),學校應將全部項目有計劃地分配在兩個學期內。其中必須包括田徑類(短跑、耐久跑、跳高、跳遠),體操類(技巧、單杠、雙杠、支撐跳躍),球類(籃球、足球、排球等),民族傳統(tǒng)體育類(健身拳、健身棍、對練等)和韻律體操、舞蹈(集體、民族、民間)等。學生須考核的運動項目每學期不少于4個、每學年不少于8個。體育健康專題知識每學年評定1次。
特殊學生可免修免考體育課
學生免修體育課,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提出書面申請,必須經(jīng)區(qū)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方可免考體育,學校在學籍簿上注明免考原因,不評定體育課成績。學生因某種生理缺陷或疾病,不適宜從事某些體育項目的學習與鍛煉,可申請單項免修、免考,并在成績表上注明。但不能因某項成績不佳而申請單項免修、免考。
凡因正當理由未參加考試或綜合評定體育課成績不及格時,可對未考項目或影響成績的主要項目申請補考。
健康測試每學年必須完成五項測試
從09年起,天津市初中七至九年級學生每年的體質健康標準測試評價結果,將納入初中畢業(yè)生升學考試總分。
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應包括形態(tài)、機能、素質三個方面五個測試項目,即:身高體重指數(shù)、肺活量指數(shù)、耐力素質、力量素質和速度素質。每個學年度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必須完成五項,按四個等級劃分,兩個學年度測試成績總和納入學生畢業(yè)考試總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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