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考試報 2009-06-15 13:18:38
2010年中考體育考試仍考3個項目,每項10分,內容為耐力(男1000米、女800米跑步),力量(男引體向上、女仰臥起坐或實心球)和技能(籃球障礙運球)。評定標準參考《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制定,但個別標準比以前略有提高。如男生引體向上的滿分標準由10個提高到12個,擲實心球的滿分標準由原來的8.59米提高到11.5米,籃球的考試方式也有變化,從原來的15米往返運球改為20米往返運球,所繞標志物由單排改為相隔1米的雙排,對學生運球技能的要求更高。
傷病考生可免考
喪失運動能力的殘疾學生和有傷病的學生,可申請免考或緩考。因病申請免考的考生,要持醫(yī)院出具的相關證明,由區(qū)縣體育考試考務辦公室批準免考。其中在初中階段因病不宜參加劇烈運動的長期免修體育課學生,不能參加體育考試,其考試成績按體育總分40分的60%即24分記錄。到初三年級因臨時傷病不能參加現(xiàn)場體育考試的學生,現(xiàn)場考試成績按18分計分,過程性考核成績與正常學生計分方法相同。
因殘疾喪失運動能力而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免考學生,現(xiàn)場考試成績以滿分30分記錄,過程性考核成績視殘疾程度不同評定。其中重度和中度殘疾的考生,過程性考核直接計滿分10分。輕度殘疾學生應保證參加每周3學時的體育鍛煉,平均每學期參加體育鍛煉時間達到50學時者,過程性考核為滿分;達到30學時不足50學時者,過程性考核成績?yōu)?分;超過10學時不足30學時者,過程性考核成績?yōu)?分;不足10學時者過程性考核成績?yōu)?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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