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本站整理 2014-05-15 20:15:08
參加長沙市城區(qū)初中畢業(yè)會考的公辦學校在校就讀三年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如因家庭搬遷、父母工作調(diào)動等正常轉(zhuǎn)學,至少在畢業(yè)學校就讀一年)、子弟學校初中入學時微機派位的學生和子弟學校對口升學的子弟具備申請指標生資格,可以填報指標生志愿。已被確定為對口直升生的學生,不得再填報指標生志愿。
指標生計劃分配原則:
1、市教育局中招辦將城區(qū)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公費招生計劃的40%作為指標生計劃,并分配到城區(qū)相關(guān)公辦初中。
2、每所學校原則上分配2所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標生計劃,其中一所為師大附中、一中、長郡中學、雅禮中學四所學校中的一所,另一所為其他省級示范性普通高級中學中的一所。
3、師大附中、一中、長郡中學、雅禮中學四所高中學校的指標生計劃分配辦法為:某中學初中畢業(yè)生總數(shù)×(四所高中學校的指標生計劃總數(shù)/所有公辦初中畢業(yè)生總數(shù)),當分配到某中學的計劃不足1時,不下達指標;其他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標生計劃分配辦法為:某中學初中畢業(yè)生總數(shù)×(其他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標生計劃總數(shù)/所有公辦初中畢業(yè)生總數(shù)),當分配到某中學的指標生計劃數(shù)不足1時,不下達指標。
長沙市中考指標生選拔流程為:
學生填報志愿->學校上報志愿填報名單->學校確定指標生人選->中招辦審核并確認錄取
一、學生填報志愿
學校于4月底召開考生及家長大會,宣講指標生錄取實施辦法,校內(nèi)張榜公布本校的指標生計劃,確保所有考生和家長了解指標生的招生政策。
學生填寫《2014年長沙市城區(qū)指標生志愿填報表》(以下簡稱《指標生志愿填報表》)以及《2014年長沙市城區(qū)指標生志愿填報承諾書》(以下簡稱《指標生志愿填報承諾書》)(每生限填一所對應指標生學校,兩表各一式三份),填寫時間5月6日至7日,學校收取《指標生志愿填報表》以及《指標生志愿填報承諾書》(各二份)的截止時間為5月7日下午5:30
二、學校上報志愿填報名單
(一)初中學校須于5月8日至5月10日在校內(nèi)公示本校初中畢業(yè)生指標生志愿填報名單及志愿填報情況。
(二)初中學校于5月13日上午將《指標生志愿填報表》(每生一份)、《指標生志愿填報承諾書》(每生一份),以及《2014年長沙市城區(qū)指標生志愿填報名冊》(紙質(zhì)、電子表格各一份)送交市教育局中招辦。
三、學校預錄指標生
(一)初中學校于7月3日上午到市教育局中招辦領(lǐng)取《指標生提前錄取排序冊》。
(二)初中學校根據(jù)學生填報的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生志愿和《指標生提前錄取排序冊》,達到指標生最低控制線的按以下原則依次擇優(yōu),確定指標生人選:
1、比較學業(yè)成績等第;
2、比較綜合素質(zhì)評定等第;
3、按照順序比較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情況;
4、比較書面考試語文、數(shù)學、英語三科的總等第組合;
5、按照順序依次比較學業(yè)考試語文、數(shù)學、英語三科的單科等第;
6、比較學生初中三年語文、數(shù)學、英語三科五次期末考試總成績。
凡填寫了《指標生志愿填報表》以及《指標生志愿填報承諾書》,且達到對應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生錄取最低控制線的學生,一律不得放棄指標生錄取。未達到最低控制線的不能被錄取。
。ㄈ)校內(nèi)張榜公示指標生預錄排序名單。公示時間為7月4日-7月5日兩天。
。ㄋ模┕緹o異議后,7月6日上午10:00前,初中學校將《2013年長沙市城區(qū)指標生預錄花名冊》(紙質(zhì)、電子表格各一份)、《指標生提前錄取排序冊》報市教育局中招辦。
四、審核錄取
中招辦根據(jù)各校指標生計劃、指標生志愿填報表情況以及學生的學業(yè)成績、綜合素質(zhì)評定等情況進行審核,確認指標生提前錄取名單。
7月10日市教育局中招辦將指標生錄取名單在長沙市招生與考試信息專網(wǎng)(http://www.csedu.gov.cn/zz/)上公示。已被錄取的指標生網(wǎng)上所填報的志愿無效,不能參與其他高中學校的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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