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來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0-05-20 16:14:12
關于指標生
指標生招生計劃
珠海市第一中學(校本部)、珠海市第二中學、珠海市斗門區(qū)第一中學、珠海市實驗中學、北京師范大學(珠海)附屬高級中學等5所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計劃(不含民族班招生計劃)中不超過70%的名額作為指標生招生計劃(斗門一中面向斗門20%的招生計劃同樣劃分不超過70%的名額作為指標生招生計劃)。珠海市第三中學、和風中學招生計劃中不超過40%的名額作為指標生招生計劃。
錄取辦法
錄取原則:
將指標生招生計劃按考生比例分配到招生范圍內各初級中學,根據考生的中考成績及志愿順序擇優(yōu)錄取。
名額分配辦法:
各初級中學可以分配到某所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標生名額=(本校報考考生數/全市或本區(qū)考生總數)×某所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計劃(不含民族班招生計劃)的70%;其中:
斗門一中分配到斗門區(qū)初中學校的指標生名額=斗門一中面向全市80%招生計劃中分配到的指標生名額+斗門一中面向斗門區(qū)20%招生計劃中分配到的指標生名額;
各初級中學可以分配到某所省一級普通高中的指標生名額=(本校報考考生數/本區(qū)考生總數)×某所省一級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的40%。
原則上每所初級中學在相應普通高中至少分配有1個指標生名額。初級中學具有指標生資格考生數少于50人的,分配1個指標生名額。
各初級中學指標生名額按向下取整保留整數,不按四舍五入取整。不超過指定比例的指標生名額按向下取整分配完畢后,剩余名額轉為統(tǒng)招計劃。
錄取分數:
采取分數優(yōu)先原則,分批次從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順序錄取。指標生錄取設最低控制分數線,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生最低分數線控制在該所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全市統(tǒng)招線下30分以內;其中:
◇ 斗門一中面向斗門區(qū)20%招生計劃所對應的統(tǒng)招分數線下30分作為該校錄取斗門區(qū)指標生最低控制分數線。
◇ 省一級普通高中指標生最低分數線控制在該所省一級普通高中統(tǒng)招線下30分以內。
各初中學校所分配指標生名額沒有完成的自動轉為相應普通高中統(tǒng)招生計劃進行錄取。錄取期間,招生系統(tǒng)將無法完成的剩余指標生名額回收為統(tǒng)招生計劃,并按回收后的統(tǒng)招生計劃和實際分配的指標生計劃,劃定統(tǒng)招生分數線和指標生最低控制分數線,一并完成統(tǒng)招生和指標生的錄取工作。
成績查詢及錄取錄取辦法
成績查詢:
2020年8月1日公布成績,考生可憑準考證號、密碼登錄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統(tǒng)查詢考試成績,也可到原畢業(yè)學校查詢考試成績。
成績復查:
對成績有疑問的考生,須于8月2日憑準考證到報名點(原初中畢業(yè)學校)登記復查,經由報名點(學校)審核后在系統(tǒng)上提交成績復查申請。社青類考生可到市招生辦登記,逾期不予受理。
同分處理辦法:
中職三二分段專業(yè)錄取按“同分比較”原則進行錄取,比較順序如下:
◇ 符合政策照顧優(yōu)先錄取條件的。
◇ 比較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的總分,總分高的優(yōu)先錄取。
◇ 依次按語文、數學、英語的順序比較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
◇ 比較等級性考試科目的等級,高等級數量多者優(yōu)先錄取。
◇ 比較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等級高的優(yōu)先錄取。
普通高中及中職非三二分段專業(yè)的錄取,按“同分同錄”原則進行錄取。若招生計劃數末幾位考生總分相同,則采用同分同錄取的原則,即考生分數與志愿均相同,則被同一學校一并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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