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2023-03-03 14:34:27
中考網整理了關于2023年浙江寧波中考時間:6月16-17日,希望對同學們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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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考具體安排
02
中考難度系數平穩(wěn)
2023年中考的難度基本與上一年保持一致,各學科試題難度系數將控制在0.70至0.75之間。中考命題依據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堅持以學定考。命題以發(fā)展學生核心素養(yǎng)為重點,加強試題與社會實際和學生生活的聯系,注重對在真實情景中問題解決能力的考查,增加真實情景中問題解決能力考查的試題比例;加強對學科思維能力考查,逐步改進開放性試題命題和評分方式;加強對實踐能力考查,繼續(xù)引入科學實驗類試題。堅決防止偏題、怪題、超過課程標準的難題。
03
高中段招生計劃充足
今年全市中考報名考生7萬余人,較去年增加近2000人,市直屬區(qū)域、鎮(zhèn)海、北侖等地增長趨勢明顯。文件明確2023年高中段學校按照所有初中畢業(yè)生均能升入高中段學校和普職協(xié)調發(fā)展的要求制定招生計劃。
04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規(guī)范
今年的自主招生數量要求與往年一致,總量原則上不超過學校年度招生總額的20%,其中特長生招生數量一般不超過招生總額的5%。錄取采用“文化素質+專業(yè)能力”考核方式,符合條件的考生需要參加專業(yè)測試和中考兩項考試,依據專業(yè)測試和中考的綜合成績錄取,中考成績占比不低于30%。今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還提出實施市六區(qū)體藝特長生統(tǒng)籌招生。
為進一步規(guī)范自主招生的專業(yè)測試,市直屬區(qū)域的美術、籃球和足球項目由市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組織專業(yè)測試。各學校的專業(yè)測試考評人員實施隨機遴選,且校外考評人員占比50%以上。專業(yè)測試嚴格執(zhí)行回避制度,凡在規(guī)定時間內有指導、被指導關系或有親屬關系及其他利害關系的考評人員和考生,均須按要求進行回避。專業(yè)測試進行全過程錄音錄像備案留存,確保評分公平公正。嚴禁任何培訓機構組織或參與專業(yè)測試。
小編溫馨提示:近年高校的高水平運動隊和藝術類專業(yè)招生對文化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確保相關特長考生順利升學,高中自主招生也提出了體藝類項目逐步提高中考成績的要求,但對體育類初中階段獲得二級運動員等級證書及以上的學生,或在初中階段獲得過浙江省第十七屆運動會以及浙江省青少年錦標賽個人前三名、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學生,對口招生項目學校可制定單獨錄取辦法。
05
普通高中定向分配招生均衡
2023年優(yōu)質示范普通高中定向分配招生的比例仍是不低于學校普通班招生總額的60%,定向名額是按照各初中符合普通高中報名條件的人數均衡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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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職學校貫通培養(yǎng)規(guī)模擴大
擴大中本一體化招生規(guī)模,本地招生學校從4所增加到6所,招生規(guī)模從 205人增加到288人(最終以省教育廳文件為準)。
擴大五年制中高職一體化規(guī)模,招生計劃數相比2022年擴 招20%以上,全市招生計劃總數達9276人(最終以省教育廳文件為準)。
擴大職普融通班規(guī)模,13所中職學校31個專業(yè)開展職普融通招生,招生規(guī)模突破1200人。
擴大校企聯合培養(yǎng)規(guī)模,新增城區(qū)三個工程師學院班,計劃招生17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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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加分項目與往年一致
2023年中考加分項目和加分分值如下:
①歸僑及華僑子女、香港與澳門特別行政區(qū)籍考生、臺灣省籍考生、少數民族戶籍考生在中考總分基礎上加6分投檔;
、谒鞋F役軍人子女在中考總分基礎上加6分投檔,具備其他條件的軍人子女按《浙江省教育廳 浙江省軍區(qū)政治部關于貫徹<軍人子女教育優(yōu)待辦法>的實施意見》(浙政聯〔2013〕2號)執(zhí)行;
③符合條件的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加分具體按上級有關文件執(zhí)行。
小編溫馨提示:考生在以上項目中具有多項加分條件的,按最大一項加分分值計入中考總分,不累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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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錄取程序陽光規(guī)范
寧波市中考中招工作實施數字化管理,全市考生通過“寧波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統(tǒng)”(網址:zkzz.nbedu.net.cn)進行中考報名,逐步實現志愿填報、招生錄取和結果查詢全程數字化管理。完善招生信息公開和招生咨詢辦法,及時公開招生政策、招生學校、招生計劃、招生章程、報考資格、收費項目和標準、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信息。
小編溫馨提示:市教育局推出寧波教育“8910服務平臺”,接受廣大群眾有關招生政策咨詢(專線電話:89108910),服務時間為每日上午9:10-晚上9:10(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照常)。
09
考試招生紀律嚴明
全面落實省教育廳招生工作“十個嚴禁”要求,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guī)跨區(qū)域招生;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guī)辦理轉學;嚴禁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設置獎金、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招收義務教育階段尚未畢業(yè)的學生或已被中等職業(yè)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嚴禁不按教育主管部門審核通過的招生簡章開展虛假招生宣傳,誤導學生及家長;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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